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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学院材料工程学院 “每月一星”评选制度

发布: 时间:2026-09-07 浏览:次

为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增进学生组织内部团结,规范工作作风,提升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激发工作热情,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选名额

(一)学院团委每月1~2名

(二)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融媒体中心各组织每月4~5名

评选名额可根据各学生组织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评选条件

(一)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

(二)尊重师长,关心同学。

(三)参加例会、活动及相关工作,无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情况。

(四)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作风及损害学院学生组织形象的行为。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事迹材料。采用第三人称撰写,字数为150—300字,以事实和数据说明被推荐人当月的工作内容及成效。

(二)推荐理由。由主席团成员、部长或副部长撰写,字数为100—150字,说明被推荐人当月的工作表现及推荐依据。

(三)个人生活照。提交被推荐人生活照1—2张。

四、附则

(一)各学生组织的具体评选由本组织主席团结合实际综合评定确定。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共青团苏州工学院材料工程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每月一星”申报表



共青团苏州工学院材料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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