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依照《苏州工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综合评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拟推荐安工231卢佳慧等35名同学为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详细名单见附件。
若有异议,请于10月16日16:00前向学院学工办反映,电话0512-52251766。
材料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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