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慈善精神,进一步提升在校大学生慈善意识,营造校内慈善文化氛围,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调动在校大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积极性,经常熟市慈善总会和苏州工学院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由常熟市慈善总会在苏州工学院设立“善美常熟”慈善奖助学金,用于资助苏州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子完成学业,激励表彰优秀大学生不断拼搏。
苏州工学院根据双方共建目标和共建内容,在充分考虑言子基金使用宗旨和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制订苏州工学院“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和“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用于落实“善美常熟”慈善奖助学金的管理,规范奖助学金的评选和表彰,详细管理实施办法见附件1《“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和附件2《“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附:“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和“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汇总表
奖助学金 | 名称 | 材料学院推荐名额 | 标准 | 备注 | 备注 |
助学金 | “至怀” 助学金 | 4 | 2000 | 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 | 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与奖学金不可兼得 |
“励志成才” 助学金 | 2 | 2000 |
“学业进步” 助学金 | 3 | 2000 |
奖学金 | “星光计划” 奖学金 | 4人(学业之星1人、科技之星1人、创业之星1人、艺体之星1人) | 2000 | 全体学生 | 与助学金不可兼得 |
附件1:
“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一、评定原则
苏州工学院“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委员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的政治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家庭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评选出品学兼优、综合素质优秀、学习进步、自强不息、社会活动积极的学生给予资助支持。
本助学金分为五类:
1.“至怀”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社会活动积极的学生;
2.“励志成才”助学金:资助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3. “学业进步”助学金:资助学业成绩显著进步的学生;
二、助学金设置与资助标准
1.“至怀”助学金:材料学院 人数4人/年,标准2000元/人;
2.“励志成才”助学金:材料学院 人数2人/年,标准2000元/人;
3.“学业进步”助学金:材料学院 人数3人/年,标准2000元/人;
三、评定范围
苏州工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四、评定时间
每年9—10月份评定“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
五、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优先考虑在校期间有献血经历的学生;
5.未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6.同一学年各类“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不可兼得,同一学年不可同时获得“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和“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
(二)专项条件
“至怀”助学金须满足:
1.大一新生因未开展学习成绩及综测排名等,以此标准开展评选:入学后,认真学习,日常表现突出,家庭经济困难且没有能力独立自主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2.积极参加爱心公益活动,每学期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5小时。
“励志成才”助学金须满足:
1.积极参加学校“彩虹桥”成长奖励激励赋能项目等发展型资助育人活动;
2.积极参加爱心公益活动,每学期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时间适当增加;
3.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前40%,品学兼优。
“学业进步”助学金须满足:
1.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2.学业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进步显著(以学院班级或专业排名上升幅度为准)。
六、评选程序
1.对照“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包括“至怀”助学金申请表、“励志成才”助学金申请表和个人事迹材料、“学业进步”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2.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生发展支持中心依据条件择优确定各奖项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确定最终助学金授予对象,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评定。
七、颁奖与表彰
组织颁奖仪式,对获得“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的学生颁发证书,发放助学金。
八、附则
“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发放后,如发现弄虚作假,追回助学金并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2025年9月起执行,解释权归苏州工学院学生工作处所有。
九、提交材料
2025年10月31日12: 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言子基金”——“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1份)
文件名:“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班级+姓名】
2、“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1份)
Word文档文件名:“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个人事迹材料【班级+姓名】
3、附件4:“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情况汇总表(电子版1份)
文件名:“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情况汇总表【班级+姓名】
所有材料发送至邮箱:3248257038@qq.com
附件2:
“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一、评定原则
苏州工学院“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委员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在科技文化、创新创业、文体艺术、学业成绩等方面或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二、奖学金设置与奖励标准
材料学院 奖励总人数4人/年,包括:
学业之星1人、科技之星1人、创业之星1人、艺体之星1人;
奖励标准2000元/人;
三、评定范围
苏州工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四、评定时间
每年9—10月份评定“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
五、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优先考虑在校期间有献血经历的学生;
4.同一学年,各类“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不可兼得,不可同时获得“善美常熟”慈善助学金。
(二)专项条件
“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须满足:
能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在以下某一或某几方面表现优秀者可申报参评:
1.学业之星:刻苦好学,用心钻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前20%,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
2.科技之星:在科技研发和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与省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比赛并获得奖项、参与国家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或授权、获相关科技发明创造奖项、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者主编参编著作或参与各类科技创新活动表现突出;
3.创业之星:善于创新,勤于创业实践。积极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各类大学生学科创业竞赛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已受理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已在民政、工商等部门注册进行创业,或在校期间有创业实践经历,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艺体之星:有文体艺术方面特长,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体艺术活动,展现当代青年学生的青春活力和蓬勃朝气,至少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荣誉,为学校、学院文体艺术做出积极贡献;
7.未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评选程序
1.对照“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各类奖学金申请表和个人事迹材料;
2. “学业之星”“科技之星”“创业之星”“艺体之星”评选,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生发展支持中心依据条件择优确定各奖项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确定最终奖学金授予对象,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审核评定。
七、颁奖与表彰
组织颁奖仪式,对获得“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的学生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八、附则
“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发放后,如发现弄虚作假,追回奖金并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2025年9月起执行,解释权归苏州工学院学生工作处所有。
九、提交材料
2025年10月31日12: 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3:“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1份)
文件名:“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班级+姓名】
2、“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1份)
Word文档文件名:“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班级+姓名】
3、附件5:“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情况汇总表(电子版1份)
文件名:“善美常熟”慈善奖学金情况汇总表【班级+姓名】
所有材料发送至邮箱:28936981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