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经学校和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协商,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院开展2025年“长春化工奖学金”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材料工程学院2022级、2023级、2024级成绩优秀、品行端正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奖学金设置
共奖励10名学生,奖金2000元/人。
三、评比标准
1、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在班级平均线及以上,上学年获得奖学金者优先;
2、品学兼优,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积极向上。
四、评比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填写《“长春化工奖学金”申报表》和《“长春化工奖学金”汇总表》,于11月9日23点前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3121819145@qq.com;经与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讨论通过,并在全学院网站公示3天。
材料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5日